辽宁营口: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%

发布日期:2024-11-05 09:00    点击次数:155

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就《营口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》向公众征求意见。文件显示,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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